关于离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离退休人员: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我市定于2007年4月10日至6月10日进行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
具体验证办法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由原所在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原所在单位办理,有关验证表格电子文档由单位统一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股领取(请自带U盘或磁盘);纳入离休干部管理中心管理的离休干部由离休干部管理中心办理;纳入社区管理及原单位不存在的离退休人员由本人带身份证、退休证到各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市社保局办理。逾期不办理验证的,从7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金。
联系电话:2257303、2293352
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OO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