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集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基金监委〔2007〕1号)和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关于印发江门市集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基监委〔2007〕3号)精神,为加强我市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水平,增强基金纪律意识,确保基金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和落实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我市基金监督委员会以及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政局、地税机关的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广泛学习,统一思想,从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意义,增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风气。
二、
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本次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谭深局长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局方祥灼副局长、市财政局张天富副局长、市地税局陈晓辉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财监股、市财政局社保股、市地税局规费股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市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三、
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遵守社会保险基金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使我市基金监督委员会、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政局、地税机关的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基金安全,注意防范管理风险。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维护基金安全,抵制违纪违法行为,促进我市内部监控机制、部门间相互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对帐制度,落实措施,切实把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的全部过程置于监督之中。按照“边学习边提高,边宣传边引导,边教育边整改”的原则,把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参保人增加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防止和纠正对基金现状和监管工作的误导、误解和误断,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社保基金放心,对社保工作支持。
四、
活动安排
1、 我市基金监督委员会、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政局、地税机关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以及省关于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的各项政策和法规,把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加强内控检查,完善内控机制。对发现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促进管理监督水平的不断提高。
2、
按照省基金监督委员会的要求,征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规文件汇编》,积极参加全省统一征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警言”活动。
3、
六月全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通俗易懂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设“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专栏,加强宣传社保基金政策,普及相关知识,方便公众查询,健全公众举报投诉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4、
在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政局、地税系统办公场所张贴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警言”,并悬挂宣传标语。
五、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水平,确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本次活动由基金监督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并参照江门市的模式和要求,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对新闻报道加以引导和控制,必要时可提供新闻专稿,并在发刊或播出前严加审核。
2、 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教育活动要立足于当前我市实际,防止形式主义,敷衍了事。要保证我市基金监督委员会、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政局、地税机关的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树立基金安全意识,不断规范操作规程。让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意识走进千家万户,深入民心,形成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3、 宣传教育活动要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来抓,建立维护社保基金全程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