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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制度篇
1.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2.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75号)
3.转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开府办[2008]44号)
4.关于转发江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政策的通知(开城医办[2008]1号)
二、宣传发动篇
1.开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2.开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流程图。
3.开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4.开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5.开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致——城镇居民一封信。
6.开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致家长一封信。
7.开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一封信。
8.开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标语。
9.年审温馨提示
联系地址: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邮编:529300 电话:0750-2212028 传真:0750-2212028